供水工程合同范本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供水工程合同范本,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供水工程合同范本1甲方(发包方):xxxx水务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方):陕西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xx县城xx水源供水工程;
工程地点:xx水源地及水源地到xx县城沿线道路;
二、承包范围
1、水源管理站所有工艺部分,20xxT清水池,1、2、3号井围墙工程;2、井群联络管及输水起点0+000至1+000处管段;
3、其他零星工程;
4、说明:本次工程不做深井泵房和自动化控制系统,现场能使用的设备及仪表等均不含在本工程之内。
三、材料、成品、半成品采购
1、球墨铸铁管及管件、焊接钢管、阀门、加氯设备甲供,其他所有材料、成品、半成品均由乙方自行采购。
2、所有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在采购(来自:)之前必须是在甲方代表对其质量、规格型号、单价认可的前提下采购。
四、合同工期
开工时间:_______年___月___日。
总日历天数:______。
五、工程质量标准
整个施工的任何一个分项合格率100%,符合国家相关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质量标准____。
六、工程量计算依据
1、以施工图为基本的计算依据;
2、施工图的变更计算增减;
3、除了施工图和设计变更外的工程量均以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签证单计算。
七、合同价价款的确定
根据本工程概算确定合同暂定价为:________(_____)万元。
八、结算价款的确定
1、以完成的施工图、图纸变更、现场签证等完整的竣工资料送东部集团投资控制部核准。
2、计价依据:本工程根据《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xx)》、《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xx)》、《陕西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xx)》、《定额参考费率》及甲方材料价格认证的清单计算总造价,总造价下浮8%后做为最终结算造价,包干价部分不下浮。
3、设计图中没有注明型号、规格的部分材料或设备,结算时按施工期间平均市场信息价价格计取,信息价中没有的以市场询价方式计取,甲方指定价格的品牌(来自:)材料价格不参与总价下浮。
4、其他说明:结算时土方仅计挖填,不计土方买卖钱,人工工日单价根据《陕西省20xx消耗量清单计价办法》
和咸阳市定额管理站对人工工日单价的规定计价。
九、付款方式
1。 该项目不支付工程预付款,只支付当月完成工作量50%的工程进度款。
2。 工程款支付到合同价的70%时停止付款,余下的工程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并完成工程资料后,双方结算签字盖章后支付剩余款。
十、工程竣工资料
整个工程竣工资料乙方必须按综合资料、评定资料、材质保证资料分类编号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交甲方含竣工图三套。
十一、质量保修期限
除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相关条款外,常规项目保修期一年。
十二、质保金扣留
按结算价的3%扣留,质量保证责任不因质保金的退还而解除。
十三、组成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书及施工方案
4、施工图纸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十四、其他
1。乙方在施工前必须科学的编写施工组织方案报甲方,经批准后并依据此方案执行。
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种施工规范要求按图施工。
3。乙方在施工期间甲方全力以赴配合,有什么问题随叫随到。
4。凡隐蔽工程和签证项目必须经甲、乙双方、质检单位、设计单位当时完盖各种签字手续,不得后补。
5。乙方须服从甲方现场人员的管理,甲方工地代表有权随时对工程质量进行随机抽样检查和询问相关问题。
6。甲方在保证工程进度款按时支付的前提下,乙方在整个施工期间不能以任何理由为借口停工,否则每停工一天按合同造价的5%罚款。
7。在整个施工期间,乙方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处理,甲方协助、督促乙方处理。
8。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无权提出终止合同。
9。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增补协议,协议与合同同等效力。
10。甲、乙双方如有争执通过协商无法解决时,可以通过当地仲裁机构裁定。
十五、合同生效和失效
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工程竣工结算完双方签字盖章后除十、十一条外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合同附件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一标段)》第八条第2点修改如下:
2、计价依据:本工程根据《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xx)》、《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xx)》、《陕西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xx)》和与上述消耗量定额配套的参考价目表以及间接费、部分措施项目的参考费率,以及《陕西省施工机械台班参考价目表》、《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价目表—主要材料单价表》计算总造价,总造价(不含甲供主材)下浮8%后做为最终结算造价,包干价部分不下浮。
4、结算时人工工日单价不论技工、普工均按42元/日的综合工日单价计。
二、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一标段)》第八条第3点的解释如下:
第3点指咸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编制的《咸阳工程造价信息》中有信息价的材料和设备,结算时按施工期间平均市场信息价计取,信息价中没有的由甲方认定单价或市场询价的方式计取,甲方指定品牌和价格的材料不参与总价下浮。
三、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一标段)》第九条第2点的解释如下:
工程款支付到合同价的70%时停止付款,余下的工程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并完成工程资料后,双方结算签字盖章 ……此处隐藏22019个字……>(3)发包人或委托承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工地建立一支消防队伍负责全工地的消防工作,配备必要的消防水源、消防设备和救助设施。
(4)发包人或委托监理人在每年汛前组织承包人和有关单位进行防汛检查,并负责统一指挥全工地的防汛和抗灾工作。
承包人应负责其管辖范围内的防汛和抗灾等工作,按发包人的要求和监理人的指示,做好每年的汛前检查,配置必要的防汛物资和器材,按合同规定做好汛情预报和安全度汛工作。
30 环境保护
30.1 环境保护责任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并应对其违反上述法规和规章和本合同规定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
30.2 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环境
(1)承包人应在其编报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做好施工弃渣的处理措施,严格按批准的弃渣规划有序地堆放和利用弃渣,防止任意堆放弃渣降低河道的行洪能力和影响其他承包人的施工和危及下游居民的安全。
(2)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开挖的边坡及时进行支护和做好排水措施,避免由于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
(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注意保护饮用水源免受施工活动造成的污染。
(4)承包人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加强对噪声、粉尘、废气、废水的控制和治理,努力降低噪声,控制粉尘和废气浓度以及做好废水和废油的治理和排放。
(5)承包人应保持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及时清除垃圾和废弃物,并运至指定的地点堆放和处理。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必须置放有序,防止任意堆放器材、杂物阻塞工作场地周围的通道和破坏环境。十五、计量与支付
31 计量
31.1 工程量
《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是合同的估算工程量,不是承包人为履行合同应当完成的和用于结算的工程量。结算的工程量应是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并按合同有关计量规定计量的工程量。
31.2 完成工程量的计量
(1)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的计量办法,按月对已完成的质量合格的工程进行准确计量,并在每月末随同月付款申请单,按《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分项向监理人提交完成工程量月报表和有关计量资料。
(2)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月报表进行复核,以确定当月完成的工程量,有疑问时,可以要求承包人派员与监理人共同复核,并可要求承包人按第27.2款的规定进行抽样复测,此时,承包人应指派代表协助监理人进行复核并按监理人的要求提供补充的计量资料。
(3)若承包人未按监理人的要求派代表参加复核,则监理人复核修正的工程量应被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准确工程量。
(4)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与承包人联合进行测量计量,承包人应遵照执行。
(5)承包人完成了《工程量清单》中每个项目的全部工程量后,监理人应要求承包人派员共同对每个项目的历次计量报表进行汇总和通过测量核实该项目的最终结算工程量,并可要求承包人提供补充计量资料,以确定该项目最后一次进度付款的准确工程量。如承包人未按监理人的要求派员参加,则监理人最终核实的工程量应被视为该项目完成的准确工程量。
31.3 计量方法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各个项目的计量办法应按《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31.4 计量单位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均应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31.5 总价承包项目的分解
承包人应将工程量清单中的总价承包项目进行分解,并在签订协议书后的28天内将该项目的分解表提交监理人审批。分解表应标明其所属子项和分阶段需支付的金额。
32 预付款
32.1 工程预付款
(1)工程预付款的总金额应不低于合同价格的10%,分两次支付给承包人。第一次预付款的金额应不低于工程预付款总金额的40%。工程预付款总金额的额度和分次付款比例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工程预付款专用于本合同工程。
(2)第一次预付款应在协议书签订后21天内,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了经发包人认可的工程预付款保函,并经监理人出具付款证书报送发包人批准后予以支付。工程预付款保函在预付款被发包人扣回前一直有效,保函金额为本次预付款金额,但可根据以后预付款扣回的金额相应递减。
(3)第二次预付款需待承包人主要设备进入工地后,其估算价值已达到本次预付款金额时,由承包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人核实后出具付款证书报送发包人,发包人收到监理人出具的付款证书后的14天内支付给承包人。
(4)工程预付款由发包人从月进度付款中扣回。在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数额时开始扣款,直至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数额时全部扣清。在每次进度付款时,累计扣回的金额按下列公式计算:
a
r=-------(c-f1s)
(f2-f1)s
式中:r––每次进度付款中累计扣回的金额;
a––工程预付款总金额;
s––合同价格;
c––合同累计完成金额;
f1––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开始扣款时合同累计完成金额
达到合同价格的比例;
f2––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全部扣清时合同累计完成金额
达到合同价格的比例。
上述合同累计完成金额均指价格调整前未扣保留金的金额。
32.2 工程材料预付款
(1)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工程主要材料到达工地并满足以下条件后,承包人可向监理人提交材料预付款支付申请单,要求给予材料预付款。
①材料的质量和储存条件符合《技术条款》的要求;
②材料已到达工地,并经承包人和监理人共同验点入库;
③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要求提交材料的订货单、收据或价格证明文件。
(2)预付款金额为经监理人审核后的实际材料价的90%,在月进度付款中支付。
(3)预付款从付款月后的6个月内在月进度付款中每月按该预付款金额的1/6平均扣还。
33 工程进度付款
33.1 月进度付款申请单
承包人应在每月末按监理人规定的格式提交月进度付款申请单(一式4份),并附有第31.2款规定的完成工程量月报表。该申请单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已完成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项目及其他项目的应付金额。
(2)经监理人签认的当月计日工支付凭证标明的应付金额。
(3)按第32.2款规定的工程材料预付款金额。
(4)根据第37条和第38条规定的价格调整金额。
(5)根据合同规定承包人应有权得到的其他金额。
(6)扣除按第32条规定应由发包人扣还的工程预付款和工程材料预付款金额。
(7)扣除按第34条规定应由发包人扣留的保留金金额。
(8)扣除按合同规定应由承包人付给发包人的其他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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